關于重申懸掛橫幅、張貼海報等管理辦法的公告
各單位:
針對近期校園內懸掛橫幅、張貼海報較亂等現象,為了進一步凈化美化校園環境,從根本上治理和規范校園內懸掛橫幅、張貼海報等的無序狀況,按照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校園懸掛橫幅、張貼海報等的管理辦法(西電辦[2004]6號)》的要求,現將管理辦法重申如下:
第一條 在校園內懸掛的條幅、標語等內容應為反映學校在教學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務以及學生工作中的重大活動;張貼的海報、公益服務類廣告等內容要積極健康,商業性廣告應經嚴格審批后方能懸掛或張貼。
第二條 學校鼓勵各單位積極舉辦各種面向全校師生的學術報告、學術講座、學術活動等,其海報要求用相對統一的紙張、格式。
第三條 各類海報應按學校設定的公告、學術活動、一般活動等分類分區張貼,一般保留時間為2~3天,保留期限內不得覆蓋。
第四條 各單位懸掛橫幅、條幅,張貼大幅標語應事先向黨政辦公室申請,未經允許不得懸掛張貼。各類條幅原則上懸掛時間不得超過5天。
第五條 學生工作處、團委及各院(系)應加強對學生的有關教育和管理,自覺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。
請各單位嚴格執行。
為進一步規范懸掛橫幅的申請,簡化辦事流程,按照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校園懸掛橫幅、張貼海報等的管理辦法(西電辦[2004]6號)》執行,如需懸掛橫幅請在黨政辦公室主頁下載專區下載并填寫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橫幅懸掛審批表》(見附件),經主管部門或學院辦公室認定后傳真或送至黨政辦公室綜合科審核(聯系人:齊欣、范重;聯系電話:81891818、81891828,傳真:81891819)。
相關附件: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橫幅懸掛審批表
黨政辦公室
2013年10月17日